近日,石獅公安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,對涉疫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,查處了2起涉疫違法案件,全力維護疫情期間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定有序。
阻礙執行職務
2022年3月22日,我局依法查處一起阻礙執行職務的涉疫案件,對盧某某(男,1958年出生,石獅人)依法予以行政處罰。
經查,2022年3月22日13時許,盧某某在核酸檢測現場不服從管理,強行翻越現場設置的護欄,腳踹、辱罵我局執勤人員,擾亂了核酸檢測的工作秩序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、第二款之規定,盧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,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。
侵犯他人隱私
2022年3月21日,我局在工作中發現:有網民于3月20日凌晨,在微信群中轉發“某某理發店涉疫人員登記表”的信息,涉嫌侵犯他人隱私,我局立即展開調查。
經查,王某某(女,1982年出生,石獅人)于3月20日凌晨,將“某某理發店涉疫人員登記表”轉發至其家屬群,導致該理發店涉疫人員信息在互聯網上擴散,侵犯了他人隱私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規定,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以侵犯隱私予以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
疫情警報一日不除,防疫之弦一刻不松。希望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自覺配合衛生、公安等防疫部門的工作,遵守法律法規,齊心協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對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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